黄堡镇、各涉农街道党委,黄堡镇人民政府、各涉农街道办事处,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加强扶贫资产规范化管理运营,建立健全扶贫资产管理长效机制,确保扶贫资产安全运行、保值增值,依据省市要求及《王益区扶贫资产运营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与“三农”重点工作相结合,以明晰扶贫资产产权归属、切实保障贫困群众权益、确保扶贫资产安全运行为目标,构建资产家底清晰、产权归属明晰、类型界定科学、管护责任明确、运行管理规范的扶贫资产管理机制,依法依规做好扶贫资产管理工作。
二、工作任务
全面落实省扶贫办、省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关于加强扶贫资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陕扶办发〔2020〕15号)和市脱贫办《关于印发<铜川市做好扶贫资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铜脱贫攻坚办发〔2020〕13号)工作要求,9月底前基本完成2016年以来扶贫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摸底、确权、移交、处置等工作,并分级建立扶贫资产台账,逐项落实运营管护机制,2020年以后新建的扶贫项目,在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办理资产移交、确权登记等手续。2016年以前形成的扶贫资产,具备条件的一并确权登记。10月底前,形成长效体制机制,保障扶贫资产长期稳定发挥效益。
三、工作程序及责任分工
(一)强化组织领导
根据《王益区扶贫资产运营管理办法(试行)》,为加强我区扶贫资产管理工作,成立王益区扶贫资产运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农业、扶贫工作的副区长任组长,区财政局、区扶贫局、区审计局、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区扶贫资产管理工作专班,由上述单位业务人员及各涉农镇办项目管理人员组成,具体人员构成如下:
组 长:区政府副区长 马 琳
副 组 长:区审计局局长 张忠强
区发改局局长 赵军平
区财政局局长 张江峰
区水务局局长 董锁良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志刚
区扶贫局局长 乔海龙
专班成员:区扶贫局副局长 高明松
区审计局干部 赵龙飞
区发改局干部 张 瑜
区财政局干部 张伟伟
区水务局干部 和佳星
区农业农村局干部 路朋军
区扶贫局干部 石 悦
工作专班设在区扶贫局,具体负责扶贫资产管理各项工作的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全区范围内扶贫资金投入形成资产区级统管工作,指导部门、镇村扶贫资产运营管理和全区扶贫资产动态管理台账的指导监管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
区扶贫局牵头、各行业部门负责扶贫资金资产全面清查工作。区财政局负责梳理核对2016年以来各类扶贫资金拨付使用情况,对扶贫资金形成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排查,对扶贫资产运营情况进行年度绩效评价;区农业农村局依据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求,组织做好农村集体扶贫资产评估、确权、登记、移交、监管等工作,相关行业部门负责本行业实施扶贫项目形成资产的评估、确权、登记、移交、监管等工作,并指导镇村做好日常管护;区审计局负责扶贫资产审计监督等工作。
(三)细化工作程序
1.清产核资,摸清底数。按照“谁实施谁负责、谁使用谁监管”的原则,对2016年以来使用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行业扶贫资金、和社会扶贫资金用于支持脱贫攻坚的资金实施的项目形成的扶贫资产全面清产核资,厘清扶贫资金投入,摸清资产底数,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区财政局、区扶贫局根据扶贫资金管理台账、区脱贫攻坚项目库,列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形成资产清单;行业部门以扶贫动态监控系统信息为参考,根据资金量对照年度项目计划,实地核实资产状况,形成行业部门扶贫资产清单;各涉农镇办、各行政村对辖区内实施的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包括接受捐赠的实物资产)逐一核实,形成镇办、村扶贫资产清单。区扶贫资产管理工作专班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各涉农镇办准确核查资金资产底数,避免出现重复或遗漏,逐项目梳理资金支付去向和资金使用结果以及支付后形成的资产属性,形成全区扶贫资产清单。
2.界定权属,统一登记。一是界定扶贫资产范围。在前期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将全区2016年以来扶贫资金形成的经营性扶贫资产、公益性扶贫资产、到户类扶贫资产全部确权到位。二是明确确权登记主体。依据《陕西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关要求确定扶贫资产权属,确权单位对已形成的扶贫资产分级分类,按照统一制式表格登记造册。行业部门实施的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由各行业部门负责确权登记;镇办、村实施的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由镇办负责确权登记。村级联建项目的扶贫资产按投入比例由镇办、行业部门确权登记到各联建村。资产登记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名称、类别、购建时间、预计使用年限、数量、单位、原始价值、资金来源构成、净值、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收益权人、收益分配及资产处置等信息。三是召开专题会议,进行权属界定。各涉农镇办、各行业部门组织召开扶贫资产确权专题会议,研究扶贫资产权属界定问题,确定扶贫资产权属,按扶贫资产类型分类形成扶贫资产确权公示表,对不能确定资产价值的扶贫资产由区扶贫资产管理工作专班组织审计或评估。
3.公开公示,接受监督。扶贫资产在清产核资、确权登记、收益分配等各环节中,均应进行公示。各涉农镇办及各相关部门根据扶贫资产在各村权属界定情况,在项目所在镇办、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投入资金来源、扶贫资产名称、建设地点、数量或份额、资产权属、资产管理情况等内容,注明咨询和举报电话,公示期不少于10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组织召开有贫困户参与的村民代表会议,和所有权方签订并发放确权书、收取遵守扶贫资产管理规定的承诺书,报区扶贫资产管理专班备案。
4.及时移交,建立台账。扶贫资产确权结束后五个工作日移交扶贫资产,确保扶贫资产日常管护工作正常开展。由各相关部门组织,各涉农镇办配合及时予以移交,填写《扶贫资产移交管理协议书》《扶贫资产移交清单》等资料。分级分类建立区级、行业部门、镇办、村、户五级扶贫资产管理台账,并按有关会计制度完善财务账目,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完整反映扶贫资产的增减变化和使用情况。各行业部门要将各涉农镇办上报的扶贫资产管理管理台账汇总后,经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报区扶贫资产管理工作专班。区扶贫资产管理工作专班将扶贫资产梳理后形成全区扶贫资产管理台账,报请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同意后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在此过程中,对各个项目实施档案进行梳理,分类整理,统一保存。项目档案应包含项目审批、实施、验收、审计等全过程信息,做好台账与档案相互印证。
(三)加强后续管护
一是强化运行管护。各相关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扶贫资金运行管理工作,持续加强扶贫资产后续维护和管理,每项资产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管护责任。区扶贫资产管理工作专班负责,适时出台扶贫资产后续运营监管制度,规范化管理,确保扶贫资产良性运营,实现扶贫资金效益最大化。
二是规范收益分配。产权所有者和相关监管主体应根据扶贫资产运营状况,定期对资产运行情况进行清查,并对上年度资产收益进行清算,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确定收益分配。
三是合规合法处置。扶贫资产处置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并履行报批报备等相关手续,评估结果须在本区域内予以公开。
四是强化监督管理。区扶贫资产管理工作专班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日常监督和督查考核,对扶贫资产管护、资产主体责任落实、资产权益分配使用等方面重点监督,及时发现和掌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改进,进一步提升扶贫资产管理规范化水平。
四、明确工作时限
6月底前:成立王益区扶贫资产运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区扶贫资产管理工作专班;
8月20日前:完成清产核资工作;
9月30日前:完成确权登记、资产移交、扶贫资产管理台账登记造册、资产处置工作,报区扶贫资产管理工作专班备案。
10月31日前:实行扶贫资产动态管理,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10月-12月:区扶贫局牵头,组织开展扶贫资产管理工作“回头看”,总结经验,提升规范化水平,年底前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在此期间,按照省市要求,定期上报扶贫资产工作进展情况,稳步推进工作开展。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相关部门、各涉农镇办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扶贫资产运营管理的重要意义,积极履行扶贫资产管理职责,主动承担扶贫资产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管责任,统筹协调,加强配合,明确工作目标,严守工作时限,全力推进扶贫资产管理工作,确保扶贫资产产权明晰、运营管理规范、资金资产安全。
(二)完善机制,规范管理。各涉农镇办、各行政村要对确权移交后的扶贫资产制定管护细则,建立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责任,保证资产正常使用,长期发挥效益。
(三)防控风险,强化监管。纪委监委、审计、财政等部门要加强对扶贫资产管理全过程的监督检查,预防各种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对扶贫资产管理不善导致损失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侵占套取、非法占有使用或处置扶贫资产等违法违纪行为从严惩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总结经验,探索创新。各相关部门要及时总结扶贫资产管理工作情况,形成切实有效的扶贫资产管理机制,学习先进经验做法,进一步提升全区扶贫资产运营管理水平。广泛开展扶贫资产管理政策宣传,提高贫困群众的政策知晓度和参与积极性,营造全社会参与扶贫资产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铜川市王益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