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
关于王晶等同志职务的通知

来源: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2-11 14:42 阅读: 打印 保存 收藏

黄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王家河工业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

  区政府决定:

  王  晶同志任区政府办(信访局)副主任、正科级信访督察员;

  杨  平同志任区金融办主任;

  韩廷伟同志任区价格监督检查所所长;

  黄  凯同志任区财政局总会计师(试用期一年);

  石  涛同志任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区劳动力市场管理办)队长(主任);

  鲁小闯同志任区畜牧兽医局局长;

  赵  军同志任区供销社主任;

  周铜川同志任王益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  进同志任王家河街道办事处主任;

  武  星同志任王家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秦嘉玮同志任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牛振田同志任区非税收入管理局副局长;

  任  艳同志任区政府采购中心主任;

  肖  明同志任区商务综合执法大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赵  源同志任区卫生监督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赵  琦同志任青年路街道经济综合服务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牛振田同志区财政局总会计师职务;

  杨  平同志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区劳动力市场管理办)队长(主任)职务;

  袁  林同志王家河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岳巧云同志王家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石  涛同志区民政局(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史小建同志区供销社主任职务;

  赵振民同志王益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任  艳同志区非税收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史战锋同志区商务综合执法大队队长职务。

  特此通知。

                    


                              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

                                2018年1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区委、区人大、区政协、区纪委、区人武部、区委各部门;

        区法院,区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31日印发


网络编辑:崔成
信息审核:孙亚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