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王政任字〔2016〕2号
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关于付增虎等同志职务的通知
黄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王家河工业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
区政府决定:
付增虎同志任区应急办主任;
张 冬同志任区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李 涛同志任区信访接待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郭 东同志任区以工代赈办主任;
周 斌同志任区重大项目办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马晓军同志任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主任;
任 艳同志任区非税收入管理局副局长;
韦建平同志任区城建监察大队副队长;
原 博同志任区农业执法大队队长;
李 帆同志任区水利水保中心主任;
张亚萍同志任区卫生监督所(计生执法队、流动人口办)副所长;
曹泽琴同志任区妇幼保健计生服务中心副主任;
孟 婕同志任区妇幼保健计生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玉智同志任区疾控中心副主任;
梁拴涛同志任区新农合疗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尚太军同志任区教育工会主席;
潘晓玲同志任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副队长;
李景群同志任区重大项目办主任;
史小建同志任区供销社主任;
程言锋同志任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食药监管局局长(兼);
左振亚同志任区工信局副局长;
张青峰同志任区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张奎华同志任区卫生监督所(计生执法队、流动人口办)所长;
彭彩霞同志任区妇幼保健计生服务中心主任;
薛长城同志任区红十字会会长。
免去:
李景群同志区以工代赈办主任职务;
李忠良同志区新农合疗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杨 刚同志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副队长职务;
潘晓玲同志区信访接待中心主任职务;
张苏建同志区供销社主任职务;
史晓勇同志区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张江峰同志区工信局副局长职务;
刘美利同志区重大项目办主任职务;
薛长城同志区疾控中心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
2016年7月22日
网络编辑:
信息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