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关于付增虎等同志职务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8-01 00:00 阅读: 打印 保存 收藏
铜王政任字〔2016〕2号
 
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关于付增虎等同志职务的通知
 
黄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王家河工业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
  区政府决定:
  付增虎同志任区应急办主任;
  张  冬同志任区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李  涛同志任区信访接待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郭  东同志任区以工代赈办主任;
  周  斌同志任区重大项目办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马晓军同志任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主任;
  任  艳同志任区非税收入管理局副局长;
  韦建平同志任区城建监察大队副队长;
  原  博同志任区农业执法大队队长;
  李  帆同志任区水利水保中心主任;
  张亚萍同志任区卫生监督所(计生执法队、流动人口办)副所长;
  曹泽琴同志任区妇幼保健计生服务中心副主任;
  孟  婕同志任区妇幼保健计生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玉智同志任区疾控中心副主任;
  梁拴涛同志任区新农合疗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尚太军同志任区教育工会主席;
  潘晓玲同志任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副队长;
  李景群同志任区重大项目办主任;
  史小建同志任区供销社主任;
  程言锋同志任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食药监管局局长(兼);
  左振亚同志任区工信局副局长;
  张青峰同志任区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张奎华同志任区卫生监督所(计生执法队、流动人口办)所长;
  彭彩霞同志任区妇幼保健计生服务中心主任;
  薛长城同志任区红十字会会长。
  免去:
  李景群同志区以工代赈办主任职务;
  李忠良同志区新农合疗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杨 刚同志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副队长职务;
  潘晓玲同志区信访接待中心主任职务;
  张苏建同志区供销社主任职务;
  史晓勇同志区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张江峰同志区工信局副局长职务;
  刘美利同志区重大项目办主任职务;
  薛长城同志区疾控中心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
                                   201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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