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王政任字〔2009〕4号
关于王正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
区政府决定:
王正同志任区应急管理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罗军社同志任区以工代赈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亚萍同志任区信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党智民同志任铜川矿务局第四中学校长;
崇振国同志任铜川矿务局第四中学副校长;
陈安民同志任铜川市第四中学副校长;
张海雷同志任区林业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彭金凤同志任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史向飞同志任区农业执法大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董锁良同志任区水利水保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菊荣同志任区农村供水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李忠良同志任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主任;
易晓同志任区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拓世强同志任区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满新川同志任区史家河卫生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高立国同志任区史家河卫生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贾斌栋同志任区地方煤炭附加费征收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宋金荣同志任区婚姻登记管理处主任;
周文同志任区社区办主任(试用期一年);
胡秦同志任区双拥办专职副主任;
王新泰同志任区环卫公司副经理(兼)。
免去:
何丽薇同志区婚姻登记管理处主任职务;
宋金荣同志区双拥办专职副主任职务;
胡秦同志区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职务;
韩燕召同志区史家河卫生院副院长职务(原待遇不变);
胡超伦同志铜川矿务局第四中学校长职务。
特此通知
二OO九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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