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以上。
2、全年新增城镇就业18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3、全年贫困劳动力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0万元,技能培训100人,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120人,特设就业公益性岗位安置70人。
4、全年新增服务业就业岗位1000个以上。
5、建立健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各项保障制度办法。
6、建成信用村(社区)5个,加大群众创业担保贷款支持。
7、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支付比例达到73%以上。
8、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达到93954人以上,覆盖率达到99%以上;城镇生育保险参保达到5410人以上;工伤保险达到10910人以上(其中农民工6800人以上)。
9、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99%以上,失业保险参保人数4250人以上。
10、不发生因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引发5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或引发造成严重后果的极端事件。
11、社保卡推广应用工作保持在全市前列。
12、做好政务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