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王益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2017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王益区安监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3-24 20:00 阅读: 打印 保存 收藏

铜王安监管发〔2017〕21  号


铜川市王益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17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黄堡镇,各有关部门,有关企业:

    现将《2017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铜川市王益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3月22日



2017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7年全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工作部署,以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主线,加强源头治理,严格安全准入,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行动态化和差异化安全监管,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实现全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

继续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标检查,监督检查企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明确的权利和义务,建立矿山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规范分级负责,属地监管责任制度,明晰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执法检查、复产复建验收等监管职责,切实把安全管理和监管责任落到实处。

二、全面构建双重预防工作机制

坚持风险优先、超前预控、系统防控、全员参与和持续改进五项原则,按照评判标准到位、风险辨识评估到位,防控措施到位,过程控制到位和公开监督到位的要求,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对不同风险等级的企业,确定不同的执法检查频次、重点内容,实施差异化、动态化监管。

三、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

重点预防爆破、火灾、边坡垮塌、车辆(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等5类事故,强化安全防范措施。整治一批生产方式粗放型、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严厉打击无安全设施设计或不按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开采、建设期间擅自投入生产和非法外包、转包等非法违法行为,提高安全保障。

四、加强源头治理提高安全准入

坚决执行露天矿山年开采10万吨的最小开采规模标准,严格落实小型采石场工作面作业人员禁止超过3人等规定

五、强化安全教育培训

加强对安全监管和安全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组织人员参加省、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班,不断提高执法监督检查的规范性、针对性和专业性。结合新出台、修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进行教育培训,提升各级监管人员依规执法能力建设。组织企业参加全市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六、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

边坡高度200米以上的露天矿山高陡边坡、堆置高度200米以上排土场,必须进行在线监测和稳定性评估;强制推行露天矿山中深孔爆破、机械铲装和分台阶开采;大力推行“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

七、提高矿山安全技术管理水平

推动大、中型矿山企业设置专职安全总监和总工程师,企业领导班子成员至少有1名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矿山专业人员。大、中型矿山企业必须配备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的采矿、地质、机电、安全工程等专业技术人员至少各1名,担任安全工程技术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确保懂专业、有技术的人才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八、强化安全监管和行政执法

通过严格执法推动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企业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检查,严格安全行政许可审核。加强外包工程安全监管,严格执行《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严禁违法发包、转包、分项发包等行为;对未进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等级评定的,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措施执行不力的,责成限期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力、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并导致事故发生的,实施挂牌督办和“黑名单”制度,并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行政执法措施。对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中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将行政执法结果在企业社会信用信息网公告。

九、加强停产停建复产复建矿山安全监管

加强停产停建矿山企业安全监管,严格履行停产停建工作程序,加大对长期停产停建矿山的巡查、暗查和督查。监督检查停产停建矿山企业严格落实安全措施,露天矿山必须封存设备设施,设立警戒区域。加强复产复建矿山企业安全监管,严格履行复产复建验收程序,对停产1年以上需复产的企业,要出具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由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复核。要强化企业安全技术管理措施,落实政府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不得复产复建。对擅自组织复产复建的,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网络编辑:史新新
信息审核:孙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