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
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 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

来源: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2-27 08:55 阅读: 打印 保存 收藏

黄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王家河工业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陕政发〔2020〕3号)和《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铜政发〔2020〕5号)文件精神,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统筹抓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确保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现就疫情防控期间相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确保疫情防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生产

(一)落实中省市疫情防控物资生产政策。加大对生产应急医疗物资企业的扶持力度,对企业响应国家号召转产、转型生产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等医疗器械防护产品及医用酒精、消毒液等产品的实行应急审批,并对技改项目投资财政予以补助,补助比例为设备投资100万元以内按50%,100万元以上按40%,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全面放开区内高速公路出入口和国省主干道,畅通县乡、村组道路,确保重要防疫物资、应急性生产生活物资、医疗废弃物处理收运等各类生产生活物资“运的进、输的出”。(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交通局、区市场监管局)

二、推动企业复工复产

(二)全面恢复企业生产。落实好我区《应对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十强化”措施》,用足用好各项帮扶政策,全力帮扶中小企业渡过难关。落实我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企业项目复产复工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快全面复工复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切实发挥物资协调、健康防护、交通保畅、用工保障、金融帮扶、要素保障等六个工作组服务指导作用,帮助企业解决生产运行、信贷融资、商品流通、人员保障等突出问题,抓好电、油、气等生产要素保障,落实好国家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除高耗能行业外,其余电力用户自 2020年2月至6月用电价格按现行政策的95%结算。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全面推动工业企业、商贸流通服务企业恢复生产及营业,确保2月底前规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复工复产率不低于70%,3月15日前不低于95%。(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商务局、区住建局、区卫健局、区财政局、区交通局、区人社局、区政府投融资管理中心、印台王益电力局)

(三)支持商贸服务企业有效应对疫情。制定支持受疫情冲击的餐饮、住宿、零售等行业恢复运营平稳发展的政策措施,对疫情防控中,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重点食品制造企业、连锁超市及外来人员定点接待酒店等,经商务部门确认后,按照贡献程度给予一定奖补。支持传统商贸零售企业提升数字化营销水平,加快特色产品网络销售,带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制定疫情过后旅游业恢复发展方案,加强全年各项节庆活动的策划,促进旅游业稳步回升。(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文旅局、区市场监管局)

三、落实各项优惠政策

(四)减轻税费负担。落实中省市在疫情防控期间出台的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对运输防控重点物资和提供公共交通运输、生活服务、邮政快递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参与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医疗卫生机构和物流企业参与疫情防控和运输防控重点物资的车辆,凭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及应急指挥部有关证明资料,免征2020年度车船税;对各类应急物资、生活物资、重点生产物资、医护及防控人员运输的车辆免征车辆通行费;对旅游、住宿、餐饮、会展、商贸流通、交通运输、教育培训、文艺演出、影视剧院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免征水利建设基金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因疫情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减免。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缓缴期最长三个月。(责任单位:区税务局、区财政局、区卫健局)

(五)强化金融支持。落实中省市在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政策,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工业生产、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小微企业,不得随意抽贷、断贷、压贷,并减免疫情防控期间的逾期贷款罚息;对涉及医疗、物流、食品救助以及疫情防控等有关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贷款到期的,各银行业机构在符合贷款展期的条件下进行展期,展期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对受疫情影响、资金困难的中小企业,鼓励银行机构在对企业原有贷款利率水平上下浮10%以上。督促域内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减少办理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切实降低服务费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费率不高于1.5%。加强对企业流动性风险监测预警,优化政银企服务沟通机制,及时掌握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加大与金融机构对接力度,缓解企业资金瓶颈。(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政府投融资管理中心、区内各银行业机构)

(六)加大财政补贴。落实中省市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的财政贴息政策。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2月至4月房租免收、5月至7月房租减半。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产业孵化园、创业基地等各类载体,优先推荐申报中省市预算内资金。(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商务局、区人社局、王家河工业园区管委会)

(七)实施援企稳岗政策。全面落实市政府《积极应对疫情进一步促进返乡人员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不含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僵尸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比例由上年度实际缴费的50%提高到60%,政策实施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延长至2021年。对吸纳16-24周岁失业青年的企业,给予12个月以内每人每月1200元的见习补贴。对于主动吸纳贫困劳动力、失业人员的企业,每吸纳一人一次性给予企业2000、1000元的岗位补贴。对于吸纳返乡人员的企业,每吸纳一人财政一次性给予企业1000元的岗位补贴。对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缓缴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最长6个月。强化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保障,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鼓励返乡人员自主参加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对取得中级、高级、技师和高级技师技能等级证书的给予1000、2000、2500、3000元的技能培训补贴。建立企业用工信息沟通机制,及时发布用工信息,利用互联网等手段,加大务工供需衔接,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难题。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建立吸纳返乡创业中小企业补贴申报“绿色通道”,简化申报程序、缩短审核时间,推行线上办理、实名预约、帮办代办服务,依法高效提供优质便捷政务服务。(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四、加快重点项目建设

(八)强化重点项目管理。建立区级领导包联、区级部门包抓和派驻工地专员、疫情防控指导员、监管联络服务员“三位一体”包抓帮扶机制,加强分类指导和协调力度,落实“日报告、日调度、周推进”机制,及时掌握进度,分析问题,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要素保障等突出问题,尽快推进项目全面复开工,确保2月底前续建重点项目复工复产率不低于70%,3月15日前不低于95%。(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王益分局、市生态环境局王益分局、区住建局、区卫健局)

(九)优化项目审批服务。强化项目要素保障,加快项目手续审批办理,充分发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作用,积极推行“不见面”审批,全流程线上开展项目立项、用地、规划等手续办理工作,不断优化项目审批程序。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实行“绿色通道”,由企业直接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向审批机构报送申报资料,不再转报。(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商务局、区住建局、区行政审批局、市自然资源局王益分局、市生态环境局王益分局)

(十)强化建设资金保障。紧盯中省应对疫情防控政策支持领域和资金投向,围绕应急管理体系、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等方面,梳理并策划包装一批重大项目,全力争取资金支持。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管理,积极争取并及时拨付中省市项目资金。用好省发改委会同国开行、进出口银行、农发行三家政策性银行建立的“防疫情、促复工”应急专项融资保障对接机制,全面梳理重点项目及企业融资需求,加强沟通衔接协调,积极争取银行业机构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政府投融资管理中心)

五、狠抓重点任务不放松

(十一)抓好春季农业生产。做好春耕备耕,加强田间管理,推动种子、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有效供应,适时开展春播,确保夏粮丰收。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千方百计扩大早春蔬菜种植面积,组织开展产销对接,畅通鲜活农产品销售通道,全力保障市场供应不断档。抓好畜牧、家禽生产,在做好防疫工作的同时,逐步扩大畜牧产业规模。加大对畜产品企业和养殖大户的扶持力度,对损失较大的家禽养殖场户给予延长还贷期限、放宽贷款担保等政策支持。加强重大病虫害防治监测,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交通局、区市场监管局)

(十二)加大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加快发展“三个经济”,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合作,加大水泥、陶瓷、鲜桃等优势产业和产品推介力度,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加快发展,扩大对外贸易。大力发展“飞地经济”,利用好我区在杭州设立的“飞地园区”,力争每年引进初创型企业20户以上。做好重点招商项目包装推介,积极筹备丝博会等招商活动,创新举办网络招商会,灵活招商引资模式,确保招商项目对接、签约、落地劲头不减。加强与高校及知名企业对接,探索“总部+基地”“研发+生产”模式,大力发展总部经济、数字经济,提升区域知名度和影响力。(责任单位:区对外合作中心、区商务局、区工信局、区农业农村局)

(十三)打赢三大攻坚战。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对标“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健全完善监测预警机制,提升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安全饮水保障水平,探索完善产业扶贫长效机制,有效防止返贫及新增贫困户,持续巩固提升脱贫成果。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青山保卫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调整机动车限行措施、建筑工地停工、工业源限产限排等规定,暂不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停止施工规定,保障疫情防控期间相关行业生产不受影响。强化医疗废水、医疗废物、城乡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监管,增强医疗机构医疗废物转运能力,做到日产日清。严厉打击贩卖、食用野生动物违法行为,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严格落实政府债务负面清单,从严整治举债乱象,加强隐性债务风险动态监测,有效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积极处置政府存量债务和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违规举债行为,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违法活动,确保区域金融安全稳定。(责任单位:区扶贫局、市生态环境局王益分局、市自然资源局王益分局、区水务局、区卫健局、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区政府投融资管理中心)

(十四)切实保障民生。集中人力、财力、物力,统筹抓好年初确定的十件惠民实事,逐一制定路线图和时间表,采取有力措施强力推进,确保47项子任务按序时进度有效推进。强化对困难群众的兜底保障,持续做好就业、教育、医疗等民生保障工作,不断提升广大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满足感。(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等承担十件惠民实事任务的责任单位)

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十五)夯实疫情防控责任。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行业部门要对辖区内企业项目复工复产疫情防控负总责,各镇办要切实强化属地管理责任,督促辖区各类市场主体落实落细防控措施,企业法人代表和项目业主单位法人代表对疫情防控负主体责任,必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建立从企业(项目)管理层到车间班组、一线职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疫情防控全员责任体系,确保企业复工复产、项目开复工后疫情得到有效防控。对防控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企业责任。(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办)

(十六)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认真组织开展复工复产前全员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教育培训,强化安全警示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技能操作水平。切实推动安全生产工作“重心下沉、关口前移”,使安全管理覆盖到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一线。切实加强防疫物资仓储物流、运输配送等重点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等领域攻坚行动,全面排查相关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不断加强监管方式方法创新,通过信息化、远程视频监控等途径开展更加精准有效的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工信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市公安局王益分局)

(十七)做好日常防控管理。切实加强值班力量配备,加强疫情和安全形势研判,强化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24小时安全值班和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信息报送制度,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等情况。进一步完善各类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督促、指导生产企业和建设单位加强安全防范,确保出现疫情第一时间安全高效处置。各生产企业和建设单位,要为员工发放必要的防疫物资,定时对重点区域消杀防疫,做好员工健康管理。(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卫健局、市自然资源局王益分局、各镇办)

七、着力稳定市场预期

(十八)强化经济运行调度。建立疫情防控期间经济运行调度分析机制,及时掌握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分析预警和运行调度,特别是企业在日常生产、原料供应、物流运输、资金保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及时协调解决。(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统计局、区工信局、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

(十九)做好保供稳价工作。积极做好粮油、肉类、果蔬等生活必需品生产供应和水电气保障工作,切实满足群众生活需求。密切跟踪监测域内生活必需品的销售价格及供求信息,及时掌握市场行情,强化货源保障,增加市场储备,确保市场供应平稳有序。不断加强市场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王益分局)

(二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规范和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充分报道联防联控的措施成效、先进典型,及时向社会公布市场供求状况及我区采取的相关措施,回应社会关切,消除负面影响,稳定市场预期,坚决遏制不实传言和恶意炒作,为疫情防控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商务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



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5日        


网络编辑:张泽灵
信息审核:张泽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