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广泛宣传。采取设立固定宣传点,发放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统一采购、统一价格、统一配送)宣传资料,制作宣传栏、悬挂统一配送标识等方式,积极向群众宣传药品“三统一”相关政策,切实扩大群众政策知晓率。
二是落实资金。认真落实药品“三统一”经费补偿办法,及时拨付全区6家基层医疗机构补偿资金33.85万元,保障药品“三统一”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加强指导。安排区卫生、监察、工商、物价等职能部门按照各自承担职责,精心指导各基层医疗机构建立基本药物购进和使用台账记录,严格执行统一配送药物质量验收等制度,保证各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正常运作。
四是严格监督。统一制作并在各基层医疗机构醒目位置张贴药品统一价格公示栏,全面公示496种中标药品价格和公布举报电话、纪委监察局网站,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截至目前,全区先后为基层医疗机构配送药品货款31.11万元,为群众节约就医用药费用10万元。(和瑛 孙亚娣 丁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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