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由区民宗局牵头,区委统战部、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分局会同区清真寺管委会抽调专人,联合对我区清真餐饮及销售场所进行了食品安全大检查。
检查组一行对区内的青年路民族市场、民族饭店、老孙家羊肉泡、老左家泡馍等清真餐饮经营场所进行了检查,并对仁和春天、世纪家乐等几家大型超市清真食品质量及清真食品专柜设置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过程中,结合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照,进一步规范其经营主体资格,进行了质量、安全和经营规范教育,指导和监督清真食品经营者建立和落实各项自律制度,履行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促进清真食品经营者诚信守法。对检查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单位下发了《清真食品检查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
这次检查活动各部门相互配合,协调一致,是深入贯彻落实《陕西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的重要举措,通过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我区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和市场秩序,对于维护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全区广大市民营造一个健康、安全、卫生、放心的清真食品环境有着积极意义。(和瑛 孙亚娣 梁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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