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TCSWYQ-2024-002439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发文机构: | 王益区人民政府 | 发文文号: | 铜王政办函〔2024〕23号 |
发文日期: | 2024年11月04日 | 发布日期: | 2024-11-04 17:46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发布机构: | 王益区人民政府 |
索引号: | TCSWYQ-2024-002439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发文机构: | 王益区人民政府 |
发文文号: | 铜王政办函〔2024〕23号 |
发文日期: | 2024年11月04日 |
发布日期: | 2024-11-04 17:46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发布机构: | 王益区人民政府 |
黄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有关工作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陕自然资规发﹝2023﹞21号)与《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铜政办函﹝2024﹞33号)要求,切实做好我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铜川市王益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目录清单
国土空间专项规划是指在特定区域(流域)、特定领域,为体现特定功能,对空间开发保护利用作出的专门安排,是涉及空间利用的专项规划,是“五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专项规划要遵循总体规划,以总体规划为基础,科学安排重要任务、重大项目空间布局并依法落实到详细规划,保障特定区域发展和特定领域国土空间的合理需求,不得违背总体规划确定的空间战略、总体目标、国土空间布局、约束性指标、重大政策等强制性内容。负责各类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文物保护、林业草原等领域的区级行业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全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国土空间专项规划。
结合铜川市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目录清单,最终确定,铜川市王益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目录清单包含“资源保护与利用、公共设施、公共安全”等3大类9项专项规划,其中资源保护与利用类5项,公共设施类1项,公共安全类3项(详见附件1)。区级各行业主管部门不得在目录清单之外另设其他空间类专项规划,确需编制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向区政府提出增补申请,经区政府同意后纳入专项规划目录清单,开展规划编制。
二、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审批要求
(一)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具体责任内容。区级各行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编制机关”)负责本行业国土空间专项规划(以下简称“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未单独编制的区级专项规划的单位主要负责对接市级行业部门和同级相关部门,做好专项规划编制的协助配合及批后执行工作。为进一步加强空间统筹和协调,节约规划编制时间和空间协调成本,属本部门负责编制的多个专项规划根据实际情况可合并编制。市自然资源局王益分局负责提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底图底数、管控边界、约束性指标及明确强制性要求,出具专项规划合规性和符合性审查意见。
(二)构建规范体系,确保规划有效实施。编制机关应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期限、统一平台”的要求编制专项规划。“统一底图”指由市自然资源局王益分局向编制机关提供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底图、底数,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作为空间定位基础,形成坐标一致、边界吻合、上下贯通的工作底图和底数。“统一标准”指用地分类、编制规程、制图规范和数据库标准符合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及省、市、区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制图规范、数据库规范等要求。“统一期限”指专项规划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保持规划期限一致。“统一平台”指专项规划经批准后,编制机关向市自然资源局王益分局汇交标准数字化成果,纳入市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标准数字化成果使用光盘介质,包括规划文本、空间矢量数据、附图、附表等。
(三)规范报审程序,严格规划审批流程。编制机关形成的专项规划初步成果,应征求黄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等意见,按相关要求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联系市自然资源局王益分局开展合规性和符合性审查。经审查通过的规划成果草案,由编制机关在区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30日。专项规划成果经市自然资源局王益分局审核后(报批组卷资料见附件2),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后,由编制机关报区政府审批。经区政府审批后,编制机关将专项规划成果交市自然资源局王益分局。
三、工作要求
(一)保障空间要素,实现精准入库。专项规划编制审查过程中,市自然资源局王益分局应依托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加强信息共享和协调配合,推动规划项目清单化、用地范围矢量化,从源头上协同解决各类空间冲突。专项规划审批后,依据移交的规划成果及时将空间性要素纳入“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实现用地选址带位置精准入库。以精准落位方式纳入“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的专项规划建设项目用地需求,在详细规划中优先落实保障。本通知印发前已审批的专项规划,应与区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衔接后按照有关程序纳入“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
(二)合理安排编制进度,确保编制工作顺利完成。按照全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的编制进度要求,公共设施、公共安全类专项规划,原则上在2024年12月中旬前完成编制;资源保护与利用类专项规划,原则上在2024年12月底前完成编制;国家、省级及市级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编制经费。编制机关要通过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统筹部门预算等方式,落实专项规划编制和审查经费,保障专项规划编制的顺利推进。
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