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TCSWYQ-2023-000792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发文机构: | 铜川市自然资源局王益分局 | 发文文号: | 铜自然资王发〔2022〕103号 |
发文日期: | 2022年12月05日 | 发布日期: | 2022-12-05 16:18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发布机构: | 王益区人民政府 |
索引号: | TCSWYQ-2023-000792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发文机构: | 铜川市自然资源局王益分局 |
发文文号: | 铜自然资王发〔2022〕103号 |
发文日期: | 2022年12月05日 |
发布日期: | 2022-12-05 16:18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发布机构: | 王益区人民政府 |
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延铁路XYZQ-4标段项目经理部三工区:
你单位关于西延铁路XYZQ-4标段建设工程(王益段三工区)临时用地的申请,已经铜川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西延铁路XYZQ-4标段建设工程(王益段三工区)项目临时用地的批复》(铜自然资耕发〔2022〕71号)批准,按照铜川市自然资源局批复文件相关要求,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上报的西延铁路XYZQ-4标段建设工程(王益段三工区)项目临时用地申请,批准临时用地1.2151公顷,仅用于铜川北站施工便道使用,具体位置及范围以上报的勘测定界成果为准。临时用地使用期限3年,自2022年11月18起至2025年11月17日止。
二、请你单位按照临时用地补偿合同要求,将补偿资金落实到位,不得损害原产权人合法权益,未补偿到位前,不得临时使用土地。
三、请你单位按照《土地复垦费用监管协议(三方)》约定及时按期预存第二期土地复垦费用。
四、该临时用地涉及部分公路用地,请你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在公路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五、临时用地期满后,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已审核的土地复垦方案开展土地复垦工作,逾期不恢复、不退还、违反土地复垦规定的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六、请你单位及时同税务部门沟通,缴纳临时用地耕地占用税。
铜川市自然资源局王益分局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