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TCSWYQ-2022-002058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发文机构: | 王益区人民政府 | 发文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2年08月08日 | 发布日期: | 2022-08-08 17:39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发布机构: | 王益区人民政府 |
索引号: | TCSWYQ-2022-002058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发文机构: | 王益区人民政府 |
发文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2年08月08日 |
发布日期: | 2022-08-08 17:39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发布机构: | 王益区人民政府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的指导意见》以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结论,我局认定铜川市王益区水萍日用百货商店涉嫌冒名登记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铜川市王益区水萍日用百货商店涉嫌冒名登记情况已经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满45日,未收到异议反映。我局决定撤销铜川市王益区水萍日用百货商店的设立登记。
铜川市王益区水萍日用百货商店及其利害关系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铜川市王益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