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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TCSWYQ-2020-002349 主题分类: 
发文机构:  发文文号:  铜王政办发〔2020〕15号
发文日期:  2020年06月19日 发布日期:  2020-06-22 08:56
公文时效:  有效 发布机构:  王益区人民政府
索引号:  TCSWYQ-2020-002349
主题分类: 
发文机构: 
发文文号:  铜王政办发〔2020〕15号
发文日期:  2020年06月19日
发布日期:  2020-06-22 08:56
公文时效:  有效
发布机构:  王益区人民政府

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做好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长效管护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来源: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0-06-22 08:56 阅读: 打印 保存 收藏

黄堡镇人民政府、各涉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相关工作部门:

《关于做好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长效管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9日        



关于做好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长效管护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助力乡村振兴,进一步巩固我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及脱贫攻坚成果,切实解决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产权不清、责任不明、管护缺失等现实问题,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助力脱贫攻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统筹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全面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弱项,建立健全管护体制机制,全面提升管护水平和质量,切实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坚持行业指导、镇办督导、村级管理、群众参与的原则,明确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管理维护的责任主体、监管主体和业务指导主体,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护到位、制度健全的体制机制,分级负责,规范运行,确保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管护有人员、维护有经费、监管有制度、运行有保障,努力实现群众参与、集体所有、群众受益的新格局。

三、重点任务

(一)建立权责明晰的分级管护责任体系。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明确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村内巷道路和产业路、农村公厕、村卫生室、图书室、文化广场、体育健身器材、农村幸福院、爱心超市等设施的资产权属及管护责任,以行政村为单位建立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台账。农村电网、通村公路等设施,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规范要求进行管护,具备条件的,可以委托所在地村委会管护,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受益、谁管护”或“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行业部门、镇办责任,明确群众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日常管护任务落实到人,建立权责明确的管理体系,切实做到事有人管、责有人担。

(二)建立以贫困劳动力为主的管护队伍。根据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管护工作特点和实际需求,按行业制定管理人员配置标准和管理办法,招聘管理人员,由镇办做好管护队伍组建管理工作,组建相应的管护队伍,优先吸纳本地贫困劳动力就业。对符合聘任条件的人员,经村级评议并公示,镇办审核同意后与村委会签订聘用合同,原则上一年一聘。管护人员的主要职责是对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进行日常运行维护、卫生保洁、安全管理等。行业部门要加强对管护人员的日常业务及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升管护人员的工作能力和安全意识。各涉农镇办对管护人员要定期考核,做到有进有出、动态管理。村级要加强对管护人员的日常考勤和工作评价,落实管护人员职责。

(三)建立多渠道筹措的管护经费投入机制。采取以财政适当补助,行业投入、社会捐助、村集体经济收益、镇(办)村自筹和群众投工投劳等方式,多渠道筹措管护资金,全力保障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运营管护经费。凡是资产已移交村集体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管理维护费用原则上通过镇(办)村自筹、财政补助的方式解决;凡资产未移交的由资产所有单位解决。各涉农镇办要指导各村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增加村集体经济积累,切实增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维护的资金保障。区级各行业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行业资金用于本行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管护工作费用。对于各行业部门安排的管理维护资金,各涉农镇办要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管理维护资金要据实报账,并做到定期公开公示,如发现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依规依法处理。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的管护资金,区财政部门要按照相关要求,做好资金审批、拨付工作。对确需财政投入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管护资金,由行业主管部门、镇办结合当年管护实际提出申请,经区政府审议通过后,予以一定补助。

(四)建立以行业规范为主的日常管护制度。区级各行业部门应制定相关的具体管理办法,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管理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各涉农镇办要因地制宜,合理确定管理模式和运行方式,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和市场主体采取服务外包、联合管理等多种形式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管理,实现管理市场化、专业化,要逐步建立人员管理、设施维护、资产运营、资金使用等制度体系,推动管理工作实现数据化、精细化。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涉农镇办要全面落实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长效管护的主体责任。要把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日常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全面部署,拿出过硬举措,动员各方力量,统筹各种资源,确保各项任务全面完成。区交通、水务、电力、民政、卫健、文旅、农业农村、教科体等相关部门要围绕各自职责,加强监督指导,密切协作配合,合力推进落实,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强化典型引导。各涉农镇办、相关行业部门要先行先试、大胆探索、积极实践,不断提升管理成效和水平。采取领导包抓、部门帮扶等措施,集中人力、精力、物力,打造一批典型样板村,带动面上工作开展,出经验,出成绩、创一流。要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多渠道宣传管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展示管护成效,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营造全社会参与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管理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考核评价。各涉农镇办、相关行业部门要建立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管护考核评价机制,及时公开管护情况,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定期开展满意度调查,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适时修改和完善管理办法,最大限度满足群众对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需求。要定期对各行政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管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对工作推动有力、落实到位的予以表彰奖励,对组织不力、工作落后的予以通报批评。


网络编辑:高鹏
信息审核:高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