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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TCSWYQ-2019-001680 主题分类: 
发文机构:  发文文号:  铜王政发〔2019〕17号
发文日期:  2019年05月31日 发布日期:  2019-06-03 15:43
公文时效:  有效 发布机构:  王益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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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发文机构: 
发文文号:  铜王政发〔2019〕17号
发文日期:  2019年05月31日
发布日期:  2019-06-03 15:43
公文时效:  有效
发布机构:  王益区人民政府

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铜川市王益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9-06-03 15:43 阅读: 打印 保存 收藏

黄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相关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铜川市王益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        

2019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铜川市王益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建城〔2018〕104号)《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关于开展2019年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陕环函〔2019〕131号)《铜川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铜政发〔2019〕5号)文件精神和省市安排部署,为进一步推进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巩固治理成果,加快改善城市水环境质量,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把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总体要求,全面整治城市黑臭水体,加快补齐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短板,确保用三年左右时间使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再上新台阶,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一)系统治理,有序推进。坚持统筹兼顾、整体施策,全方位、全过程实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统筹好上下游、左右岸、地上地下关系,注重前端治理,重点抓好源头污染管控;坚持雷厉风行和久久为功相结合,既集中力量打好消除城市黑臭水体的歼灭战,又打好长制久清的持久战;坚持从实际出发,遵循治污规律,扎实推进治理攻坚工作。

(二)多元共治,形成合力。落实中央统筹、地方实施、多方参与的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体制,上下联动,多措并举,确保顺利实施。强化政府主体责任,以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为抓手,按照“一河一策”原则,扎实推进治理攻坚工作;加强部门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治理,鼓励公众发挥监督作用。

(三)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坚持治标和治本相结合,力戒形式主义,既严格按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陕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规定的时间节点,实现城市黑臭水体消除目标,又通过加快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导致城市黑臭水体的相关环境问题。

(四)群众满意,成效可靠。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确保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效果与群众的切身感受相吻合,赢得群众满意。对于城市黑臭水体反弹、群众有意见的,经核实重新列入城市黑臭水体清单,继续督促治理。

三、治理目标

2019年底,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面消除,基本实现长制久清,不再出现新的城市黑臭水体;河流生态系统功能稳步恢复,河流水质逐步改善;实现河面无漂浮物,河岸无垃圾,达到水清、无味,符合住建部提出的城市黑臭水体整治验收标准。建立污水管网维护长效机制,保证城市黑臭水体不反弹、不反复。力争用两到三年时间,彻底改善全区建成区河流水环境质量,提升群众的居住环境,实现堤固、水清、岸绿、景美、鸟栖的水环境生态治理目标。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污染源攻坚整治?

1.继续实施控源截污工程。坚持把控源截污作为整治城市黑臭水体的基础性工作和根本性措施,加快河道沿线截污收集管网建设,全面归集沿线污水排放口,推进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科学实施沿河沿湖截污管道建设。加快实施漆水河沿线排污口整治工程,完成川口至耀州窑博物馆段散户截污整治。(区住建局牵头,区水务局、各镇办参与)

2.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全面推进建筑小区、企事业单位内部和市政雨污水管道混错接改造;城市建设实行雨污分流,老城区要逐步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区住建局牵头,各镇办参与)

3.强化工业企业污染控制。城市建成区排放污水的工业企业应依法持有排污许可证,并严格按证排污。对超标或超总量的排污单位一律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王家河工业园区加大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对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应收尽收,禁止偷排漏排行为,入园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预处理,达到工艺要求后,接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处理。(区环保局牵头,区水务局、区住建局、各镇办、王家河工业园区管委会参与)?

4.加快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提质增效。强化城镇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城镇污水处理能力,配合推进市污水处理厂泵站改扩建工程,确保稳定、达标运行。(区住建局牵头,区环保局参与)

5.加强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控制。强化水体周边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改善城市水体来水水质,避免对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产生负面影响。(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环保局、区住建局、区水务局、各镇办参与)设有污水排放口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应当持有排污许可证,并严格按证排污。(区环保局负责)

(二)加强内源治理

科学确定疏浚范围和疏浚深度,合理制定并实施清淤方案,既要保证清除底泥中沉积的污染物,又要为沉水植物、水生动物等提供休憩空间。妥善处理处置底泥,严禁河湖沿岸随意堆放或作为水体治理工程回填材料,其中属于危险废物的,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按照市上划定的城市蓝线及河湖管理范围,规范整治沿河范围内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并对清理出的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置。建立健全垃圾收集(打捞)转运体系,清理城市水体沿岸积存垃圾,做好河岸、水体保洁和水生植物、沿岸植物的管护,及时清除季节性落叶、水面漂浮物。严厉查处向河道倾倒垃圾、污水的行为,进一步加大对源头、面源、河道的综合整治力度。从严审批入河排污口,配合做好水文监控,加快河道清淤整治工程建设进度,提高河道自净能力。将符合规定的河(湖、库)岸垃圾清理和水面垃圾打捞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建立相关工作台账。(区水务局、区住建局按职责牵头,区财政局、区环保局、区农业农村局、各镇办参与)

(三)开展河道综合整治

要因地制宜对河湖岸线进行改造,减少对城市自然河道的渠化硬化,恢复河道生态功能,实现漆水河、王家河综合整治建设目标。开展全区河湖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启动实施生态清洁小流域。依托山水林田湖项目,实施王益区支毛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漆水河川口至耀州窑博物馆河道生态修复工程,营造水保林166公顷,修复河道10.5公里,治理水域面积33000平方米。(区水务局、区住建局按职责牵头,各镇办参与)

(四)实施水系连通生态修复

1.实施水系连通工程。按照《铜川新(区)耀(州)城市生态水系综合整治概念性规划》,配套进行城市管网改造和污水处理厂中水处理系统升级,配合做好水资源调配工作,补充漆水河河道水体生态基流,改善新村出区断面水质。(区水务局牵头,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市自然资源王益分局、区住建局参与)

2.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积极实施初期雨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对城市建成区雨水排放口收水范围内的建筑小区、道路、广场等进行改造建设,从源头解决雨污管道混接问题,减少径流污染。将河道综合治理工程作为海绵城市中“渗、滞、蓄、净、用、排”的主要调蓄工程,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大部分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区住建局、区水务局按职责牵头,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市自然资源王益分局参与)

五、建立长效机制

(一)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河长、湖长要按照治理时限要求,统筹谋划,调动各方密切配合,协调联动,确保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到位。落实河湖日常管理和各类治污设施维护单位、经费、制度、责任人和绩效评估机制,并加大考核力度。(区水务局牵头,区财政局、区环保局、区住建局参与)

(二)严格实施排污许可制度。对固定污染源实施全过程管理和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按行业、地区、时限核发排污许可证,全面落实企业治污责任,加强证后监管和处罚。对污水未经处理直排放或超标排放的单位和工业集聚区严格执法、严肃问责。2019年底前,城市建成区全面实现污水处理厂持证排污。(区环保局牵头,各镇办参与)加强河道沿岸餐饮、理发店、洗车店等单位的排污管理,严厉打击偷排漏排。(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住建局、各镇办参与)

(三)加强巡河管理。及时发现解决水体漂浮物、沿岸垃圾、污水直排口问题,全面拆除沿河违章建筑。积极推进河道监控设施建设,对河道进行全天候监督,着力解决违法排污、乱倒垃圾取证难问题。(区住建局牵头,各镇办参与)严格执行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制度,严禁洗车污水、餐饮泔水、施工泥浆水通过雨水口进入管网后直排入河。(区住建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各镇办参与)划定漆水河、王家河监测断面,每月进行监测。(区环保局牵头,区住建局、区水务局、各镇办参与)

(四)强化运营维护。严格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监管,切实保障稳定运行。定期做好管网清掏工作,并妥善处理清理出的淤泥,减少降雨期间污染物入河。分批、分期完成生活污水收集管网权属普查和登记造册,有序开展区域内无主污水管道的调查、确权工作,建立和完善城市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落实管网、泵站、污水处理厂等设施的运营维护管理人员,配合市上建立以5-10年为一个排查周期的管网长效管理机制,推进城市排水企业实施“厂—网—河湖”一体化运营管理机制。推进机械化清扫,逐步减少道路冲洗污水排入管网。(区住建局牵头,区环保局、各镇办参与)

(五)强化监督检查

1.强化目标考核。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任务纳入各镇办、各相关单位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并将考核奖励结果作为衡量各单位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对未按照工作要求或时间节点开展工作的予以通报批评,确保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2.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区环保局要配合市上对已完成治理的城市黑臭水体,对包括透明度、溶解氧(DO)、氨氮(NH3-N)、氧化还原电位(ORP)等4项指标在内的水质进行定期监测(每季度监测一次),及时按照规定报送监测数据。年内在漆水河出区断面安装小型水质自动监测站,监测水体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等主要污染物。?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领导小组,由分管住建工作的副区长任组长,成员由区住建局、区水务局、区环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办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负责日常事务。各镇办、区级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的重要意义,明确治理计划、工作措施、消除时限,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举措、狠抓落实。每季度向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黑臭水体治理进展情况。

(二)严格责任追究。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镇办要把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放在重要位置,主要领导是本行政区域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区级有关部门要牵头做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相关工作,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分工协作、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对在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中责任不落实、推诿扯皮、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依纪依法严格问责、终身追责。

(三)加大资金支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结合山水林田湖项目,统筹整合相关资金,支持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积极引进社会资本,提高资金使用率。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加大污水处理费收缴力度,严格征收使用管理。

(四)加强信息公开。及时公布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清单、治理工作时限、责任单位、责任人以及治理进展情况等,接受群众监督。限期办理群众举报投诉的城市黑臭水体问题。加大宣传,引导群众自觉维护治理成果,形成全民参与治理的氛围。

机构改革后,承担本方案任务的部门和单位依据调整后的职责开展工作,不再另行发文。


网络编辑:高鹏
信息审核:高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