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TCSWYQ-2018-000530 | 主题分类: | 无 |
发文机构: | 无 | 发文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无 | 发布日期: | 2018-02-11 14:47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发布机构: | 区人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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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8-02-11 14: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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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2018年2月3日铜川市王益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决定任命:
刘战杰同志为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决定接受:
张 峤同志辞去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
吕 晨同志辞去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
(二)决定任命:
付银星同志为铜川市王益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杨新辉同志为铜川市王益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马吉海同志为铜川市王益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刘铜文同志为铜川市王益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李晓蓉同志为铜川市王益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李月明同志为铜川市王益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三)决定任命:
杨保西同志为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秦 刚同志为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决定免去:
蔡顺安同志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易 智同志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特此公告
铜川市王益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