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TCSWYQ-2016-003818 | 主题分类: | 无 |
发文机构: | 无 | 发文文号: | 国办发明电〔2016〕17号 |
发文日期: | 无 | 发布日期: | 2016-12-20 16:47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发布机构: | 王益区人民政府 |
索引号: | TCSWYQ-2016-003818 |
主题分类: | 无 |
发文机构: | 无 |
发文文号: | 国办发明电〔2016〕17号 |
发文日期: | 无 |
发布日期: | 2016-12-20 16:47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发布机构: | 王益区人民政府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17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放假,1月2日(星期一)补休。
二、春节:1月27日至2月2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2日(星期日)、2月4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上班。
四、劳动节:5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五、端午节:5月28日至30日放假调休,共3天。5月27日(星期六)上班。
六、中秋节、国庆节:10月1日至8日放假调休,共8天。9月30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国务院办公厅
201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