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TCSWYQ-2015-002211 | 主题分类: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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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无 | 发布日期: | 2015-12-25 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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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铜政办发〔2015〕10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便于各级各部门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期间的有关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5〕18号)精神,现将我市2016年部分节假日放假调休日期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二、春节:2月7日至13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6日(星期六)、2月14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节:4月4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四、劳动节:5月1日放假,5月2日(星期一)补休。
五、端午节:6月9日至11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12日(星期日)上班。
六、中秋节:9月15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8日(星期日)上班。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区县、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