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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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1-0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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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 28号),现将我市2014年部分节假日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2014年1月1日,放假1天。
二、春节:1月31日至2月6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6日(星期日)、2月8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5日放假,4月7日(星期一)补休。
四、劳动节:5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5月4日(星期日)上班。
五、端午节:6月2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六、中秋节:9月8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8日(星期日)、10月11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区县、各部门要严格按照《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节假日值班工作的通知》(铜政办发[2013] 83号)要求,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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