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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TCSWYQ-2012-001178 主题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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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2-12-1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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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2-12-14 00:00 阅读: 打印 保存 收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33号)精神,为便于各区县、各部门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现将2013年部分节假日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1月5日(星期六)、1月6日(星期日)上班。
  二、春节:2月9日至15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16日(星期六)、2月17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节: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班。
  四、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7日(星期六)、4月28日(星期日)上班。
  五、端午节:6月10日至12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8日(星期六)、6月9日(星期日)上班。
  六、中秋节:9月19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22日(星期日)上班。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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