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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2-03-0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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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王益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3-09 00:00 阅读: 打印 保存 收藏

铜川市王益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12年3月9日审议通过,决定任命:

李转过同志为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剑锋同志为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郭  卫同志为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决定免去:

刘  恒同志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高根祥同志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李转过同志区人民法院王家河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郭  卫同志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特此公告

                               2012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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